“宽口径培养”美术学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公示
根据《关于宽口径招生院系专业分流的实施要求》『师教通[2005]080号』的规定,16级美术学本学期将继续在宽口径培养的学生进行专业分流工作。
专业分流工作要秉承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以为学生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为目的,向学生充分宣传动员,积极引导和咨询,使得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特点做出最佳的自主选择。参加分流的学生将自2016~2017学年春季学期起在分流后的专业学习。现将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:
“宽口径培养”专业分流实施方案
部(院、系):
艺术与传媒学院
工作 小组 |
组长:古棕 | |||||
成员:甄巍、喻建辉、于安东、李岩、李江 | ||||||
秘书:王堃 | ||||||
分流 日期 |
2017年4月 | |||||
专业 名称 培养 方向 |
宽口径专业 | 分流专业(方向) | ||||
专业名称:美术学 | 专业一名称:美术学 | 人数:9 | ||||
专业年级:16级 | 专业二名称:艺术设计学 | 人数:7 | ||||
人数16 | 专业三名称: | 人数: | ||||
专业 分流 原则 |
美术与设计系导师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,结合学生第一学期专业课成绩,根据学生意愿与导师意见,于寒假前完成对16名学生的美术学与艺术设计专业分流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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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 程序 |
1、第一学期专业课程结束后,由专业导师组统一为16名学生第一学期学习情况进行评分形式的总体评定。该成绩包括两门专业课成绩(占80%)+学习态度及专业能力评价(占20%),根据综合成绩对16名学生进行排名。 2、学生完成自由选报专业工作,即学生自由选择美术学或艺术设计学两个专业。 3、专家组结合学生选专业情况与学生成绩,综合考虑学生专业发展倾向,最终确定专业分班名单。美术学方向9人,艺术设计方向7人。 4、学生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末,还可以按照学校教务处发布的转专业时间及流程通知,在美术学与艺术设计间再次转换专业。但原则上转专业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所在专业当年招生数的5%,即2016级美术与设计专业总共不超过2人。学生须按照学校程序,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《本科生专业分流审批表》由专业导师组评定,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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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 方式 |
实施方案 | 张贴(地点): 网络(网址): |
公示日期 | 2017年 月 日至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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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流名单 | 张贴(地点): 网络(网址): |
公示日期 | 2017年 月 日至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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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教学主管(副部长
/
副院长
/
副系主任)
(签字): (公章):
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
(签字): (公章):
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