拟补充校聘人员公示
根据学校有关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的相关文件规定,艺术与传媒学院按照学校规定程序,公开招聘信息,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和复试,现将最后经过院务会审议通过的拟补充校聘人员名单公示如下:
闫贝妮 拟从事实验教学岗位
女,1989年8月生,汉族,中共党员,应届毕业硕士生。
以上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-2016年6月6日。
来访接待地址:艺术楼422室
联系电话:588085336
女,1989年8月生,汉族,中共党员,应届毕业硕士生。
以上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-2016年6月6日。
来访接待地址:艺术楼422室
联系电话:588085336
艺术与传媒学院
2016年5月31日
2016年5月31日